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4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充分做好新一轮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的准备工作,全面了解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运行状况,开展校内自评自建工作,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完善二级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学校将于10-11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以各学院常规自查为主,学校同时开展教学资料专项抽查

二、检查内容

1、教学单位自查

1)针对期初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2)结合本年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推进本年度专业建设任务,落实课程教学改革及各级一流课建设申报、常抓基层教学组织规范运行及实践实训平台的建设应用情况;提前梳理本单位本年度校级及省级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结题清单。

3)广泛组织听课和教学资料检查,对本学期教学质量监控活动、教学法、学业指导实践教学资料(实验、实习和课设)情况展开自查抓好校外实习(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自查工作,逐步形成规范。各学院在自查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委员会监控活动是否科学、有效开展,以及基层教学组织的教学研讨是否充分落实。

4)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过程中,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工作。对进度严重滞后、态度不认真、完成质量差的学生,学院和指导教师应采取措施,重点督促和指导,并对其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跟踪。

2、学校专项检查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2021-2022学年学期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的课程试卷、课程设计实验实习等相关教学资料进行抽查。负责专项资料检查专家由校级教学督导和院级兼职督导组成,其中兼职督导专家采用学院交叉形式进行分配,具体时间及人员安排另行通知抽查内容和检查评价表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自查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相关制度与标准进行自查,了解和分析本学期教学及教学管理的基本情况,发现和总结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加以改进。同时务必做好自查工作组织、检查、总结与整改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工作评估中心不再收取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资料,将以专项检查方式了解与评价学院自查效果

教学资料专项检查将在10-11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试卷检查评价表

附件2: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实践教学资料检查评价表(实验、实习、课设)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4月13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