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听课和巡视工作的通知(汽院教评通〔2020〕8号)

发布日期:2020-09-11    浏览次数: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汽院教评通字〔20208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教学听课和巡视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交流,推进各级领导干部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和掌握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学听课和巡视制度》(汽院发〔201615号)文件要求,每学期开学第一天处级以上领导至少听一节课,校级领导、处级(含副处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教学和学生管理部门的科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并按要求参加教学和考试巡视,二级学院结合教务处要求开展听课和巡视工作(教学质量监控委员会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35岁以下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

请各位听课人通过微信登录电子校务系统,点击听评课系统选课系统查询教学任务安排(操作详见附件,听课地点只能选择为02西二教学楼05东二教学楼和“06第六教学楼”),开展听课与巡视,并通过网上提交相应听课或巡视记录。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按月对听课情况进行通报,每学期对听课和巡视情况进行总结与反馈。

联系人:陈安、潘佳欣,电话:8260147

 

附件:听评课系统操作使用说明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0911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09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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