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汽院教评通字〔2020〕11号)

发布日期:2020-11-11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了解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完善二级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学校决定于第11-12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以各学院常规自查为主。

学校走访并听取学院(部)对于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2020毕业设计(论文)资料专项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

1、教学单位自查

1)针对期初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2)结合培养方案的完善工作和2020年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推进本年度专业建设任务,落实专业核心课程的OBE课程改革,提前准备年度项目结题工作。

3做好2020年度校内专业评估工作的推进。

4)广泛组织听课和教学资料检查,对本学期教学质量监控活动、教学法、学业指导、实践教学资料(实验、实习和课设)等情况展开自查,抓好校外实习(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自查工作,逐步形成规范。各学院在自查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委员会监控活动是否科学、有效开展,以及基层教学组织的教学研讨是否充分落实。

5)开展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自查,重点查看各学院存档资料的规范性及完整性。(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2、学校走访服务与专项检查

学校将对各学院自查情况进行走访与服务,重点了解期初教学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自查情况、本学期教学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建议。

走访服务同时,教务处组织专家对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资料进行抽查。(抽查内容详见附件2)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自查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相关制度与标准进行自查,了解和分析本学期教学及教学管理的基本情况,发现和总结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加以改进。同时务必做好自查工作的组织、检查、总结与整改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工作。教务处不再收取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资料,将以专项检查的方式了解与评价学院自查效果。

教务处第1112周走访与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检查的通知

 

附件2:湖北汽车工业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检查表(专家用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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