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 校本研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3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

校本研修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帮助学校新入职人员了解党史国史、校史校情,掌握工作基本规范,增强职业道德,快速适应新的工作岗位,根据湖北省和学校2024年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度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校本研修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聚焦高校新入职人员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素质;着力高校新入职人员职业引导,帮助参训学员掌握基本工作规范,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立足高校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和专业发展,帮助新教师掌握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和科研基本方法。  

二、参训人员

参加2024年度岗前培训的学校新入职教师(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1.集中学习

时间:2024年7月8日——7月14日

地点:学校产教大楼3楼报告厅

2.线上学习

时间:2024年7月8日——8月20日

平台:学习通、中国大学MOOC

四、培训安排

2024年校本研修培训分为三大模块:德育赋能、管理赋能和专业赋能。

德育赋能模块涵盖师德师风、廉政教育、党史国史、校史校情、学校文化、形势教育、健康教育等内容,共16学时;

管理赋能模块涵盖学校政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等内容,共20学时;

专业赋能模块涵盖教学规范、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实践、教学观摩等内容,共36学时;

教师岗位(含辅导员)新入职教师参加三大模块(德育赋能、管理赋能、专业赋能)共72学时的校本研修培训;

行政岗位新入职教师参加两大模块(德育赋能、管理赋能)共36学时的校本研修培训。

校本研修培训三大模块的具体安排如下表:

序号

模块

项目

培训内容

学时

1

德育

赋能

师德师风

廉政教育

党史国史

校史校情

学校文化

形势教育

健康教育

(16h)

(16h)

躬耕教坛显初心,强校有我志不渝

2

校史校情及学校发展愿景

2

汽院精神与文化

2

入职廉政教育

2

拓展训练活动

2

党史学习

2

汽车产业调研活动

2

高等教育现状与趋势

2

2

管理

赋能

学校政策

管理制度

工作流程

 (20h)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解读

2

学校教学管理制度解读

2

学校科研管理制度解读

2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解读

2

校园安全教育

2

保密教育

2

意识形态领域要求

2

学校国际合作交流政策

2

数字化校园与信息安全

2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2

3

专业

赋能

教学规范

教学理念

教学方法

教学实践

教学观摩

(36h)

高校教师教学基本规范

2

教学课件的设计与美化

2

智慧化教学技术

2

创新创业教育方法

2

BOPPPS教学工作坊(10月份)

16

大学教师如何从讲好一堂课到

上好一门课(学习通视频学习)

3

教学示范观摩(中国大学MOOC)

9

 

72

五、考核办法

1.严格考勤管理。学员出勤情况作为考核依据之一,集中学习缺勤超过3个半天(12学时)及以上者不予结业。

2.请参训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9学时的线上教学观摩,使用“中国大学MOOC”APP或网站https://www.icourse163.org/,查找自己所教专业相关网络课程后进行学习,并填写至少三次教学观摩记录表;培训结束后,每人撰写不少于1500字校本研修学习心得。

填写好的教学观摩记录表(记录表见附件)与校本研修学习心得请于2024年8月21日之前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邮箱qyjsfz@163.com,将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3.成绩评定。依据学员考勤及其他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评定校本研修成绩。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以上为合格。

六、有关要求

1.请各二级单位保证参训学员学习时间,确保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2.培训学员要正确认识培训的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全程参与培训工作,自觉遵守纪律,认真听课,做好记录。通过培训学习,做好自己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

3.培训期间实行签到制,如有特殊事由不能参加者,需提前进行书面请假(请假单见附件)并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4.未尽事宜请与教师发展中心联系,联系人:李凯云,联系方式:18040667392。



附件1:2024年度校本研修参加人员名单

附件2:培训请假条

附件3:教学观摩记录表





教师发展中心

人事处

                              2024年7月3日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7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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